相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为认真落实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团队和评价项目意向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203号)相关文件精神,高质、高效完成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团队和评价项目意向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范围
1、组建“1+N”项目专业团队:申报心血管、抗肿瘤、抗感染、儿科、消化、肾病、内分泌治疗、预防用药和中(成)药等评价项目方向,每个项目方向由一个申报项目责任单位和N个参与机构组成,自主申报。
2、 每申报项目责任单位,限1个项目方向。
3、申报参与机构,可同时申报多个参与项目方向。
二、基本原则
1、项目方向应首选心血管、抗肿瘤、抗感染、儿科、消化、肾病、内分泌和中(成)药等国家重大疾病、常见高发疾病、地方病,本机构疾病诊治优势力量的学科治疗、预防用药。
2、项目开展应符合必要性、重要性、相关性和可评估性要求。详见通知要求。
3、快速药品综合评价项目不在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但已完成并发布或发表的快速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前期研究基础在项目申报书中呈现。鼓励申报已有研究基础的项目。
4、立项项目自批准实施之日起,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省域内三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等单位。
2、申报单位具备实施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任务的人才队伍和技术优势,有确保评价工作顺利推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
3、项目负责人须院级领导。
(二)参与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js7777金沙老品牌省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等单位。
2、申报单位具备实施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任务的人才队伍和技术优势,有确保评价工作顺利推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整体工作推进的策划、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学术精神和敬业态度,团队合作意识强。
四、其他
1、项目申报。经申报单位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完整、真实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2023年9月8日前电子版发送至医院管理中心邮箱yyglzx@jzmu.edu.cn
(附件1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写且需提交word版本及单位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附件2仅需申报参与机构的单位填写且仅需提交电子版)。
2、评价实施。项目专业团队确定、项目立项后,项目专业团队在省药品综合评价中心组织、指导完成主题遴选、评价指标设定后,方可开始实施具体评价工作实施。
3、不明事宜,校内联系人 佟青 13840644964(61280移动)
省委健康委药政处 王溪玲 联系电话:024-23388371
4、三所附属医院自行组织申报。
附件:1.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意向申报书
2.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参与机构申报项目汇总表
3.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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